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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 医 须 知
尊敬的患者:
热忱欢迎您来我院就诊,为了方便您顺利安全就诊,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:
1. 凡来我院就诊人员须持有本院门诊病历,持就诊卡实名就诊,病历及就诊卡不能相互借用及串用,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,由就诊人员自行承担。
2. 办卡时原则上需要本人身份证办理,若无身份证时请仔细填写卡片信息,一经确认后,就诊信息不能更改。请您妥善保管好就诊卡,就诊时随身携带。就诊卡办理后不能退还。
3. 门(急)诊病历、各项检查报告(结果)单,是您就诊和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。请妥善保管,切勿涂改、损毁。
4. 您就诊时,依法享有知情权。对医务人员推荐或要求的特殊检查(治疗)项目,有权做出选择。如选择同意,请您在知情同意书上亲自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。由代理人签字的,请在医疗文书的相应位置书面注明所指定的代理人并授权委托;如选择不同意的,请您在医疗文书中签署拒绝意见并签名。
5. 在就诊过程中请您妥善保管好钱物,防止丢失。
6. 在就诊过程中,如果您对医师采取的检查、治疗存有疑问,请马上与医师联系沟通。您在我院取药后,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,如有疑问,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。
7. 请您认真遵照医嘱治疗,如有不适,请及时来我院就复诊。复诊可网上预约挂号或电话预约挂号。